上海新能源行业协会会费收取标准
本协会自2006年10月29日召开成立大会以来,经过各上级单位的审核批准,并经过全体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收取标准和交纳办法:
(一)由根据企业经济状况共同出资,构成协会的启动资金。会长单位出资20万元人民币,企业型的副会长单位出资8万元人民币,理事单位出资3万元人民币,任期四年。
(二)每年的会费标准为会长单位5万元人民币,副会长单位2万元人民币,理事单位5千元人民币,会员单位1千元人民币。
(三)出资过一次性启动资金的会长单位、副会长单位,理事单位可免当年会费,第二年开始则按会费交纳标准,即会长单位5万元人民币,副会长单位 2万元人民币,理事单位 5千元人民币缴纳费用。
请将会费汇入协会下列帐户和帐号,待款项到帐后开具会费收据或发票。
户 名:上海新能源行业协会
开户银行:上海银行虹桥路路支行
帐 号:03000267162
税号:51310000501777264p
本协会已创办和开通“上海新能源网”网站、《光伏时代》期刊(季度)与《新能源动态》内刊(双周),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,包括:
1、容许以上海新能源行业协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的名誉公事,以推动新能源行业发展;
2、参与行业行规、行业标准的制订;
3、在“上海新能源网”上开放供求信息、项目合作发布平台,提供企业品牌、主要产品、技术推广推荐等服务;
秘书处将努力办好以上信息平台,以更好的服务企业。会员单位如有更好建议,可随时联系秘书处。